《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实行有一段时间了,很多养狗的市民对这个条例还不太了解。3月5日,家住秀厢大道的一居民因违规养犬领到了南宁市首张养犬扰民整改通知书。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该居民的行为其实并非唯一。
常见问题一:养狗地点违规
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高校,有些学生悠闲地在学校草坪上遛狗,这些狗都以京巴、吉娃娃这类小型犬为主。记者向几名同学了解这些狗养在什么地方,他们都说是养在宿舍阳台。不过这些同学也说,在宿舍养狗得小心,因为学校早有规定,在宿舍不能养狗,一旦被宿舍管理员发现,会被要求立即把狗送走,如果不送走,就会被没收。
解析:《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区、医院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养犬区。
常见问题二:养狗数量超标
2009年,南宁市大沙田阳光新城25栋的居民可谓深受犬害——女居民李某居然养了15条狗,弄得楼里狗毛满天飞,而且李某经常把冲洗狗排泄物的污水直接从阳台排出,楼下居民怨声载道。
李某解释说,她养的狗生小狗也是没办法的事,她想安置狗,但需要时间。
解析:李某违反了《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两条规定。首先,《条例》第十条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饲养1只。南宁市城区范围都属于重点区域,所以她养狗数量严重超标。《条例》第十八条还规定:准养的犬只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90日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超过时限的,不仅要没收养犬,注销养犬登记证,并且3年内不得养犬。
常见问题三:养狗管理不当
今年领到第一张养狗扰民整改通知书的这个居民,就是没有将狗饲养在自己的住所内,而是养在楼下的公共区域,像这样类似养狗管理不当的情况,在南宁市还有不少。许多市民都喜欢在南湖公园、新民立交桥下遛狗,即使像金毛、哈士奇这样的大型犬,也都没有用狗绳或者狗链进行牵引。不少狗的主人说,狗经过严格训练,绝不会咬人。而且他们也都随身带着清洁袋,会及时对狗的排泄物进行清理,能够保证环境卫生。
解析:虽然市民已经有了文明养犬意识,但还是违反了相关条例。《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不能携犬进入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第二十八条也专门强调携犬出门时,小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犬链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