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获悉,市政府今年正式出台了《长沙市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已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对包括不许遛狗赛狗在内的一系列事项进行了明文规定。
步行街日客流量达10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黄兴南路步行街于2002年2月建成开街,至今已有8年时间,已发展成名副其实的“三湘第一街”、“中国十大著名商业街”。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晓春告诉记者:目前,步行街的年营业额由开街时的不足1亿元激增至目前的近20亿元;日客流量已有10万人次,节假日高峰期近30万人次。前几年,步行街的管理办法一直处在“试行”阶段,且由于是参照国内其他城市而制定,还处于摸索阶段。“结合长沙实际,根据几年来的经验,现在出台了全新的、正式的《管理办法》。”
犬只可以路过但不能逗留
据介绍,仅以遛狗为例,此前的试行办法中并无此条。但从近两年夏季的情况看,一到夜晚,不少市民就带着自己的爱犬到步行街“散步”,甚至在中心广场赛狗、斗狗、卖狗,犬只成群让过往市民非常不安;且犬只随地拉撒破坏市容,市民颇有微辞。“以后,犬只只能‘路过’步行街,不可逗留。”据介绍,今后,若发现有赏狗、遛狗、赛狗行为的,步行街管理人员将进行劝阻、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