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近来鞍山市被动物咬伤、抓伤人数猛增。尤其从4月份以来,因犬、兔子、鼠类等哺乳宠物咬伤的人明显增多,每月都接近500例,其中犬类咬伤占到90%以上,大型犬咬致重伤的人也比往年增加不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养犬的家庭也成倍增加。眼下,无论在小区里,还是公园中,随处可见狗的身影。而鲜见这些或欢蹦乱跳、或从容行走的狗儿们有主人用绳链牵着的。那些带着大型犬遛弯的主人往往还会颇为得意地对那些躲闪的人们说,“没事,这狗可听话了,从来不咬人。”也正是因为狗主人们的忽视和毫不在意,才造成了被狗咬伤的事件屡屡发生。
《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中早已明确,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在城市市区内,个人不得养大型犬;个人可以养小型观赏犬,每户只可养一只……然而,这样的规定似乎已经成了一纸空文,城市里大型犬不减反增,主动办许可证的也微乎其微。